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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4-03-19 16:41  

 

全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4〕27号)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仍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名额分配

省教育厅分配我校2个推荐名额。

三、研修待遇

教育部将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培养费。学校将资助研修期间住宿和交通等费用。国内访问学者研修期间,其人事关系在原单位,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研修期间的工资、津贴、福利、职务评聘等原则上不受影响。

四、推荐与审核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系、部)根据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

(二)为提高录取率,访问学者申请者可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三)访问学者申请者将填写好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四份交至二级学院(系、部),经审核通过后,各二级学院(系、部)将《推荐表》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纸质版一份)于331日前报送教师工作处,经学校遴选后报送至省教育厅。

五、其他事宜

(一)《推荐表》、《一览表》可以直接在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上查询和下载。

(二)武汉中心审核资助候选人名单,并在武汉中心网页上公布。武汉中心根据申请者志愿发送到各有关接受学校。接受学校对照武汉中心网上公布的资助人选候选人名单确定录取人选,发放录取通知书。

 

 

教师工作处

201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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