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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师参加教育部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2023-01-03 15:23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和贵州省教育厅有关要求(附件1)的相关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寒假教师研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已上线“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2023年1月5日,上线其他课程。重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引领、强化对教师的关心关爱、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四个方面,提供优质研修资源,服务教师寒假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的需要。

 二、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详见《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学习操作手册》(附件2)。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最多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教师参与寒假教师研修获得的学时,凭电子学习证书,计入本人继续教育学时。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及相关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寒假教师研修工作,扎实做好动员部署,将有关安排通知到每位教师,充分激发教师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广泛动员教师注册学习。

2.各学院及相关教学科研单位要做好研修的组织落实,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情况,积极发掘并宣传推广典型案例,推动经验交流,切实发挥专题资源在服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

3.各学院及相关教学科研单位要加强假期教师研修的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特别是推进教师发展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撰写研修总结,于2023年3月2日前将《XX学院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名单》(附件3)、《XX学院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总结》(附件4)电子文档报送至指定邮箱(****674***@qq.com)。

联系人:刘芳

联系电话:182****7727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的通知

2.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学习操作手册(高教教师)

   3.XX学院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名单

   4.XX学院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总结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处)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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