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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2014-07-30 16:25  

关于转发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全校教职工:

接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黔教办监〔2014〕338号文),教育部针对当前一些学校存在的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制定下发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对教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做了禁止性规定和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现转发黔教办监〔2014〕338号文件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见附件),希望全校教职工遵照执行。

 

 

教师工作处

2014年7月30日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文档.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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