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7〕56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协助做好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请按照有关条件和程序认真组织推选。“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推荐材料请于4月26日前报送教师工作处,“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材料请于4月28日前报送教师工作处,具体推荐事宜详见附件。
联 系 人:黄 丽
联系电话:88416112
教师工作处
2017.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