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5〕84号)要求,请认真做好推选工作,并于5月8日前将推选材料报送教师工作处,具体推荐事宜见附件。
联系电话:88416112
教师工作处
20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