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进一步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结构,有效利用行业企业、专业组织等社会优质人才资源,满足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需要,根据《贵州医科大学外聘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校政发〔2018〕14 号)要求,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教学需求,申请从其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中聘请高校教师、行业专家、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兼职从事本科课堂教学、毕业(论文)设计、实验和实习指导等工作。
新聘请人员的任教条件、聘用程序及管理办法详见校政发〔2018〕14 号文件(附件1),已聘请人员请根据原聘期核对是否继聘,名单详见《贵州医科大学外聘教师花名册》(附件2)。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30日前将①新聘人员的《贵州医科大学外聘教师聘任审批表》(附件3)、拟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以及发表论文、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②已聘人员的续聘报告,一并提交教师工作处进行审核。
联 系 人: 黄 丽
联系电话:88691471
教师工作处
202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