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室):
为加强我校师资培训管理工作,根据《贵州医科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校政发〔2021〕66号)要求,学校将严格按照各单位申报的培训计划开展师资培训工作,未报计划的培训不列入2022年度学校师资培训计划。请各二级学院(中心、室)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申报2022年度师资培训计划(含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规范填写《贵州医科大学师资培训计划汇总表》(见附件)。并请于2021年12月8日前将汇总表的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提交教师工作处。经教师工作处汇总,并提交学校研究审定后实施。
联 系 人:黄 丽、刘芳
联系电话:88691471、8869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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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处
2021.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