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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教师党支部工作规定(试行)
2019-02-28 09: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教师党支部建设,推进教师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教师党支部是党在学校的基层组织,是教学、科研基层单位的战斗堡垒。在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和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中发挥凝聚力作用。

第三条  教师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同时,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保证本单位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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